《求賢令》是東漢末年軍事家、文學家曹操作的一篇散文。文章第一段以開國中興的曆史經驗,總括寫出人才的重要,隻要訪求,不難發現,而當前正特別需要訪求人才。第二段引孔子的論斷和齊桓公用管仲的史實,講自己求賢的標準——光廉潔有德而缺乏幹才是不行的。第三段提出自已求賢才的目標在下層,重點在才幹。文中連用史實和典故,使得求賢標準形象地表達出來,突出“唯才是舉”。這篇文章,寫得起伏交幻,感情如層巒疊嶂,行文似遊龍戲水。語言簡明、洗練,要言不煩,頗具說服力。
東漢是士人氣勢高漲的時代。
由於自西漢武帝以來獨尊儒術的影響,儒家在政府的政策性培植下得到極大的發展,在當時能通經的士人,不但在政治上、學術上享有優越的地位,在社會上也享有高度的評價。因此,士人也自視甚高,對自我的德行要求也甚高。西漢亡後,經過戰亂,光武終於中興漢室,光武帝為鼓勵在紛亂之時保持高風亮節、特立獨行的節義之士,特別予以表揚,此舉固無不當,但卻造成一種為享大名於天下而刻意隱逸、或以借“道德良好”來達到引人注目、立異名高的目的。於是,選舉、群召等拔取政治人才的製度,一變而被扭曲為“道德比賽”的工具。
道德是必要的,但它是一種發自內心,印證於日常生活的修養,它固然可以評議、比較出一個人修養的高低,但卻不適合拿來比賽,因為畢竟道德修養的目的,在於端正人的行為與社會風氣,而不是與人一較高下來獵取官位或沽名釣譽。然而這種道德比賽卻確已成為當時的風氣。再加上東漢末年政治腐敗,宦官、外戚交互竊柄,更促使士人激憤,太學“清議”更應運而生。
司馬光曾說過:“三代以來,風俗以東漢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