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梓櫟聽說過秦家村的秦桑,甚至因為她和她頗為相似的經曆而心有憐惜。在別人批判秦桑的醜陋,轉而恭維任梓櫟時,她都會淡然一笑,然後離去。
任芩口中的秦桑,更是醜到無以複加,醜到驚天地泣鬼神,人神共憤,舉止粗俗不說,還不孝順。
可任梓櫟見到秦桑那一刻,卻發現,秦桑也並沒有大家所說的那麽醜。
她膚色健康,五短身材,一襲粗布麻衣,三千青絲盡數挽起,用一支雕刻精巧的木簪固定。
除去臉上那塊從額頭延伸到顴骨的黑色胎記,她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之中,最普通的一個女子。
而此時,她朝自己走來,笑著說:“梓櫟,你怎麽才來呀。”
任梓櫟下意識往後退了半步,笑著說:“家裏有事耽擱,所以出門晚了。”
“是嘛,我昨天也是。”秦桑走到任梓櫟身邊,與她並肩而行,用十分平淡的語氣說起,“這倆天忙著讓我當家的和家裏分家。婆婆對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好像分個家,要了她的老命似的。”
分家這麽大的事,秦桑語氣平淡得,就像今天天氣怎麽樣一樣。讓任梓櫟對她刮目相看。
在任家村,大家都是聚族而居。一般祖父母、父母健在的話,是不會分家的。
而且,若是祖父母、父母健在,子孫未經允許分家,依照當朝律例,是可以判刑的。
當然,祖父母、父母同意,抑或是不去告發的,就另當別論。
即便如此,大家一般都不會選擇分家的。畢竟在鄉下,相比其他,家裏的勞動力也可以算是一種資本。
這也難怪任芩會說秦桑不孝順了,任梓櫟心想,進門不到一個月,就敢攛掇丈夫分家的,秦桑大概是頭一個了。
兩人並肩而行,腳下步子一致,任梓櫟比秦桑高一些,從背後看,倒好似一對情深似海的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