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任務終於完成了。那個王瑞我們也簽一份合同吧。”
“好的,我也是這個意思。”王瑞點頭說道。
有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一份簡單的協議完成。
協議的大體內容:
1、收購的王氏集團的股份,章小魚持有70%,王瑞持有0%,股份實際持有人王瑞70%。
每年按股份給章小魚分紅。
(意思就是:沒有這個協議,章小魚的持有股份無效。隻是章小魚和王瑞之間的協議。)
2、王氏集團的任何業務,章小魚不管理,不過問,總(BOSS)為王瑞。
3、公司的任何決定權由王瑞執行,最終決定權章小魚說的算。
4、章小魚有什麽事情,公司必須第一時間完成。(不危害公司的利益下。)
5、王家完蛋後,王氏集團剩下的30%股份由王瑞持有。
6、章小魚個人投資40個億,享有南坊新區開發總利潤的50%。
(意思就是:章小魚分紅兩次,一次是南坊新區這50%的個人投資收益。第二次,是章小魚占有股份70%的集團收益分紅。)
為什麽要這樣做?
以後這個公司章小魚肯定不會幹預的,他哪有時間管什麽公司,王氏集團隻是章小魚賺錢的工具人。
人生短暫,高武爭霸,追尋長生路...
還有其他許多冒險要做的事,真是時間不夠用!
...
這樣做隻是為了王瑞以後在公司好好的發揮,做一個合格的工具人。
“這樣真的好嗎?”
王瑞看著眼前非常簡單的協議問道。
特別是王瑞看到“王家完蛋後...”這一條,直接無語地對著章小魚翻白眼。
“我有能力讓王氏集團一夜破產!簽這份合同是為了以後不必要的麻煩...”
章小魚毫不在意的說道。
其實王瑞的內心是非常感動的,許多親人都做不到這點。
在許多集團裏麵,BOSS沒有權利做出重大的決定,都是董事會集體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