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韓母這個樣子,應該是對自己比較滿意。
喬喬也是豁出去了。
拿不下韓春明,就先拿下韓春明他媽!
隻要他媽喜歡自己,韓春明早晚得是自己的。
想到這兒,喬喬端著酒杯,看向韓母,甜甜地叫道。
“媽!我敬您一杯!”
“哎!好孩子!”
說罷,“母女”二人碰杯,一口悶掉。
幹完杯,韓母直接起身,走向了自己的臥室。
喬喬不明所以。
不過,她現在最想知道韓春明的看法。
她見韓母還沒有回來,湊近韓春明問道。
“春明!我剛才那樣叫阿姨,沒什麽問題吧?”
韓春明搖了搖頭。
“沒事兒!隻要我媽高興,你叫什麽都行!沒準我媽是想收你當幹閨女!”
韓春明這話,可是把喬喬打擊的夠嗆。
她還真擔心韓母是想收自己當幹閨女。
她想當得是兒媳婦兒,不是幹閨女啊!
這時,韓母返回。
“喬喬!給,拿著,這是一千塊錢改口錢!”
韓母直接將一千塊錢拍在了喬喬的手裏。
她是覺得,蘇萌叫媽給了一千。
到喬喬這裏,不能厚此薄彼。
不過,喬喬卻是沒接。
“媽!這錢我不能要!在粵省的時候,春明都給我買過一條項鏈了!”
“嗯?”
聽到這話,韓母轉頭看向兒子。
項鏈這東西,可不是隨便送的。
如果不是對象的話,哪可能送這麽貴重的東西?
見母親看過來,韓春明頭大。
喬喬怎麽什麽都說?
現在怎麽解釋?
“媽!這不是當時在羊城時,我們去逛街,我就給喬喬和蘇萌一人買了一條!”
韓春明這個意思,是想表達。
自己的對象和朋友,一人一條,公平的很。
但韓母聽到,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一人一條,這就是兩個對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