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三言兩語就把事情說了個清楚明白。
說完還不解恨,小胸脯一挺,指著方學文:“媽媽抱他,他還推媽媽,鍋裏好燙的,他還用凳子。小於叔叔,他就是想搶吃的。”
告狀理直氣壯。
楊妙華卻隻想扶額。
此刻她眼前看到的,渾然就是一個狗仗人勢的狗腿子。她家蘭珍以前多老實一娃啊?這才多久,咋就成這樣了呢?
倒是有點孫菁菁的影子了,哦,不對,功勞主要還是眼前這小於同誌。
都是他給慣的。
別以為小娃娃真不懂事,其實小娃娃會看眼色得很。越是嬌慣的孩子,就越是膽大,越是容易恃寵而驕。瞧她家蘭珍現在這模樣,貼在於知青身邊,張牙舞爪的,還會抹眼淚裝可憐,可不就是知道於知青對她好才敢這麽放肆嗎?
這麽想想她又有些心酸。
上輩子她總嫌棄老大過分老實,腦子不行也不會說好話,除了悶頭幹活是幹啥啥不行,不如老二聰明會讀書不如老三嘴甜會哄人。可其實想想,她給老大的最少,這孩子甚至隻上了兩年小學就輟學了,還要照顧家裏,十四歲就給她招贅結婚,還是用她的彩禮錢才蓋了新房……想到這裏,楊妙華又暗自發狠,這回她絕對不會再讓老大輟學,絕不會再讓她成為一個悶頭幹活隻知道付出的傻傻老實人。
換了思路,再看蘭珍這模樣,楊妙華隻覺可愛,思緒飄飛間便露出了一點笑意。
嗯,這輩子已經不一樣了,他們日子會越過越好,至少供蘭珍讀書是沒問題的。
羅小梅心慌慌的,她來這一趟,起先隻是聽人說孫菁菁來了這裏,便想過來看看能不能跟人搭上線,拉近拉近關係啥的。結果來的路上就看見人回去了。她不願意就這麽放棄,剛好三個娃也被楊來娣家這霸道的香氣給勾得不願意回去,她索性打定主意過來蹭吃蹭喝,說不定還能跟於知青拉近下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