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輪較量是關於胖墩墩發現的,車到底是誰的。
他和小千金以及邢科所痕跡科的同事,開始圍繞這輛白色商務車進行鑒定。
經過他們細致的搜查,發現如下幾點:
商務車的車牌有被更換的痕跡;
行車記錄儀上沒有內存卡,但內存卡在鐵俏手上,也早已轉交給了第一大隊。
在這一方麵,我雖然利用這個內存卡,讓師父鎖定了林少武自品酒會之後,到底開車去了哪裏。但我們都是從品酒會之後開始看的,再往前看這張卡上的內容,發現它的記錄竟然隻從品酒會開始。
至於對車上的痕跡進行提取之後,發現上麵痕跡眾多,當中還有我、鐵俏、付哲和付宇的。因為正是林少武開著這輛車,載著我們前往海鮮島餐廳。
不過在車上也同樣提取到了林少文和尤阿膠的指紋。
所以,並不能通過痕跡來判定這輛車到底屬於誰。但車牌被更換這一點,明顯林少武需要給出解釋。因為在他的版本裏,根本不需要換車。
“你的車牌更換了,為什麽要這樣做?是不是這輛車根本就不是你的。”
審訊室內,大塊頭的氣勢非常足,同時也把車牌更換的相關鑒定報告,摔在林少武麵前。
麵對眼前的證據,林少武不說話。
大塊頭於是靠近他,直視他。
“因為你撒謊了。是你在車上,殺害了尤阿膠,為了隱瞞這一點,你後來駕駛的根本是你哥哥的車。”
“不是這樣的。”
林少武矢口否認。
“那你給我解釋,為什麽要換車?”
大塊頭不愧是審訊高手,他直接把重點放在為什麽換車上,既把審訊的前提,定位在車已經更換過了。這樣,林少武就不得不解釋為什麽換車,而不是掰扯車根本就沒換。
果然,林少武中招,連連承認。
“對,我開的是我哥的車,我們換過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