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霓的表述中,趙製片醉酒的時候提到了劉經理,所以劉經理極有可能是這件事情的知情人,甚至如同趙製片說的那樣,林霓就是被“獻給”趙製片的,所以劉經理當夜就被帶去了警察局。
陶今瑤第二天上班沒能看到劉經理,打聽了一圈也沒問出來到底是什麽狀況,最後隻能給林霓打了個電話過來問。
“我可能要違約了。”林霓隻是這樣說道。
陶今瑤聽了這話之後就明白了三分,並沒有怪罪林霓的意思,反倒是開始臭罵劉經理。
“我之前也聽公司裏的人說過,劉經理不是什麽好東西,但我也沒想到他這麽不是人,不過夏夏你也別難受,不就是一份編劇的工作嗎?咱們不要就不要了,我一定幫你好好經營這些線上的書,一定讓你多多賺錢,早日暴富……”
“瑤瑤姐,你可能誤會了。”陶今瑤安慰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林霓給打斷了,“我的意思是,我要跟公司解約,包括我名下所有的老書新書!”
這件事情就算不是劉經理策劃的,劉經理也是知情人,是幫凶,林霓無法在一個有這樣肮髒交易的公司裏呆下去。
林霓說完之後陶今瑤那邊果然沉默了,“夏夏,這件事情我還是建議你認真考慮一下,你一個人很難跟整個公司對抗的,而且違約金就不是一筆小數目!”
林霓想要自己走就很難了,更何況還要帶走她手底下這麽多的作品。
違約金恐怕比她這麽多年賺的稿費加起來都要高了!
“我已經考慮好了,瑤瑤姐不用擔心。”錢這個東西林霓確實不缺,隻是林霓覺得有點對不起陶今瑤。
“抱歉,瑤瑤姐,這件事情可能會對你造成一定的影響!”
陶今瑤的性格林霓還是清楚的,和那位劉經理完全不一樣,對她們這些手底下的作者一直都很照顧,她作為陶今瑤手底下產出比較高的作者,要是她走了肯定會對陶今瑤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