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熙熙攘攘,六百多斤的野豬宰殺之後足有五百斤的肉,錢老太家占了大便宜!
但這會兒,沒人說占便宜的話。畢竟,若沒有錢蘭兒發現了野豬,他們也分不到肉。
真說占便宜,上崖村的村民們才是占了大便宜。
上了山的人拎著自己的十斤肉,高高興興回了家。
有那沒上山的人家捶胸頓足,就恨自己當時怎麽不積極點?
錢蘭兒也不厚此薄彼,野豬身上流下的血被她全都盛了起來,做了豬血,誰要就都分點。還有豬下水,你一些,我一些這麽分了起來。
到最後,幾乎每家每戶都能分到野豬身上的物件。
這個年代家家戶戶都不富裕,要想吃上一頓肉非逢年過節不可。錢蘭兒的舉動無疑讓所有人感到高興。村裏熙熙攘攘,比過節還熱鬧。
剩下的肉,錢蘭兒又降價甩賣,別人賣一錢一斤,她隻賣五十文。村民雖不富裕,但花上五十文買一斤肉太合算,不少人紛紛解囊。
光裏正和族長就合買了五十斤,餘下的人紛紛攘攘也買來四五十斤。很快,一百斤肉又被瓜分一空。
錢老三和王氏看得心焦,明明是他家的肉,就這麽你家一斤我家兩斤賣完了,這錢……還裝進了錢蘭兒的口袋裏。肉都賣了,別等全村都吃上了肉,就他家沒肉吃。
錢老二從一開始的不以為意,到後來也動了念頭。他倒不稀罕那幾斤肉,隻眼瞅著錢蘭兒一文一文的錢變成一兩一兩的銀子,錢老二眼饞。
無論是眼饞的錢老二還是不舍的錢老三,兩個人均不敢顯露一點兒主張。
老太太笑眯眯地看著錢蘭兒忙前忙後,顯然是看好錢蘭兒的主張。這個時候,誰敢反駁老太太?
錢老二到現在還是“戴罪之身”,壓根不敢再犯錯誤。錢老三就更不用說了,哪怕老太太現在讓他去死,他都義不容辭,更別說反駁老太太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