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曦看了一眼桌上的鬧鍾,淩晨零點十分。
景市那個案子,因為拿到了錄音,順利的偵破,找回了失竊的黃金。
但是因為她的暴露,主犯黃子業躲藏了起來,他們找了兩天都沒找到,警方便在網絡上發布了照片懸賞逮捕通告。
“那行,你開車過來接我吧。”她掛了電話,下了床去洗手間。
半個小時之後,方初民開車過來接沈曦。
她上車之後,係好了安全帶,打開了車窗,點燃了一根香煙。
方初民轉頭看了她一眼,“十點多才到家,我沒想到你睡下了,不然我可以自己過去……睡到一半被喊醒的滋味不好受吧?”
“不是這個原因,做噩夢了。”
“還是那個夢嗎?”方初民啟動車子,瞥了她一眼,“四年多前,499的案子剛偵破,你突然就失蹤了,直到一年多之後,你被不知名的人送回來,沒有人知道你期間經曆過什麽,就連你自己也不記得那一年裏所發生的一切。”
沈曦深吸了一口煙,緩緩吐出煙霧。
她消失的那一年多就如同一個解不開的謎,沒人知道她經曆過什麽,而她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定經曆過一個“野男人”。
那晚在景市,她明顯不是第一次,所以,她的第一次應該在那“一年多”裏,一同被她遺忘了。
至於說是“野男人”而不是“戀人”之類的,是因為在過去的這三年裏,那個男人從來沒有來找過她。
當然,也許三年前,那個男人已經拋棄了她,又或者是她拋棄了他。
“初民,到警局提供黃子業線索的男人是什麽身份?”沈曦將煙頭撚滅在煙灰缸裏,轉移了話題。
方初民一笑,“楊局隻說那個男人姓夜,不過有趣的是,那個男人說必須要見到負責這起案件的刑偵隊隊長,他才能提供黃子業的消息,所以,沈隊,該不會是認識你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