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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演唱會爆炸案(六)

我想這個世界一定有另一個我,過著我想過的生活,做著我不敢做的事。

——選自《韓筱日記》

我是韓筱,一個萬人矚目的大明星。但是隻有我自己才知道,舞台聚光燈的後麵,光的陰影中,我隻是一個任人擺布的提線木偶。

我在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我是一個孤兒,我沒有見過我的父母,也不知道他們的樣子。隻是偶爾會從福利院阿姨的口中聽到些隻言片語,知道他們是在夏天的一個晚上,把我遺棄在福利院門口的,其他的就什麽也不知道了。

我的童年是和一群沒有人要的小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我們經常一起玩鬧,也經常透過福利院的柵欄,看著大街上那些有父母陪伴的小孩,雖然福利院裏的阿姨們都很和善,但是孩子很多,她們也經常照顧不過來。

福利院裏的小孩子都知道自己是被拋棄的,童年的缺愛讓他們把自己武裝成一隻小刺蝟,一旦有人侵蝕他們的領地,就會張牙五爪的露出背上的鋒芒,以此來保護自己。

我小時候就長得十分漂亮,性格也很溫順,所以福利院的阿姨們都更偏愛我一些,每次她們偷偷給我零食的時候,總會愛憐的摸著我的頭,悄悄歎息著說:“多好的孩子,爸媽也太狠心了,說丟下就丟下了。”

在我十歲那年,有一位年紀不過三十歲的男人來到了福利院,說他很喜歡小孩,想領養一個孩子。他的衣著看起來非常貴氣,一看就是就是有錢的商人或老板。我們這些小孩都心知肚明,一旦被他選走,就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再也不用和一群人分享一個房間,也不用眼巴巴的等很久才能吃到一兩塊零食。

所以等他過來看我們的時候,幾乎所有小孩都圍在他身邊,熱情的介紹自己,展示自己的才藝,希望能被他收養。

我知道自己已經過了合適收養的年齡,所以隻是縮在一邊怯生生的站著,並沒有上前。可是,那個男人隻是略看了看圍在身邊的小孩,似乎沒有找到讓自己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