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終極罪惡:從成為替罪羊開始

第100章:殺人犯與殺人狂的區別

變態殺人狂和殺人犯是有本質區別的。

殺人犯殺人就兩種情況:衝動殺人和預謀殺人。

但不管是哪種情況,結果都是奔著殺死對方去的。

警方隻要圍繞著受害者深入調查,基本都能找到凶手。

即便抓不到,也肯定有懷疑對象。

可殺人狂殺人卻不一樣。

他們的動機和目的往往都很簡單,就是單純地想殺人。

或者說,他們殺人是因為喜歡殺人,為了殺人而殺人。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很多變態殺人狂犯下的案子,都很難偵破。

第一,受害者是隨機的,彼此之間沒有多大聯係,除非殺人狂有某種癖好,才會選擇某一固定人群,比如少女,年輕的女人等等。

不過,這種殺人狂在變態殺人狂中是處於最低端的。

就像羅斌,被他殺死的人,基本都是孩子。

因為他的目的是尋找一個繼承者,或者說,他想要製造出一個他認為的完美的藝術家,年幼的孩子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警方隻要找到受害者的共同點,基本也能鎖定凶手。

可像黑影男人和原主這樣的人,他們都沒有明顯的癖好,他們選擇的目標都是隨機的。

當然,在原主殺死的那麽多人當中,彼此之間還是存在一些聯係的。

那就是原主覺得他們有病!

隻是,這個特點,除了原主之外,其他人是不知道的,既然別人不知道,就等於沒有。

第二,很多惡性案件,明明現場線索一大堆,看起來破綻百出,可偏偏就是無法偵破,是因為凶手太狡猾?還是警方太無能?

不排除這兩種可能性,但關鍵因素不在這兒。

很多變態殺人狂殺人,他們並不覺得自己是在殺人,或者他們知道自己在殺人,並且很享受這個過程。

不管他們是否知道自己殺人,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點——不會去做多餘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