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默在聽完這些,瞬間明白怎麽回事兒了。
“這麽看來,宋朗不是404案的真凶,凶手另有其人,但宋朗掌握了某些關於真凶的證據,將其藏了起來。”
“真凶起初是不知道的,但當宋朗把地址告訴劉濤之後,真凶立即就猜到了,於是他趁著你們警方把注意力都放在宋朗身上的時候,提前一步趕到地方,銷毀宋朗手裏的證據。”
“隻是,在此期間,劉濤居然趕了過來,恰好跟真凶撞了個正著,迫不得已,真凶隻能對劉濤下手,將其製服之後帶走。”
“此時,真凶已經知道自己暴露了,為了轉移你們的注意力,拖延時間,他故意在現場留下這段視頻,讓你們繼續懷疑我。”
聽完許默的分析,方沐點點頭,接話道:“還有一種可能。”
“最先趕到現場的不是真凶,而是劉濤,他在房間裏發現了關於真凶的證據,就在此時,真凶也趕到了現場,二人因此發生衝突,繼而發生了後麵的事情。”
許默點頭道:“有可能,但不管是誰先到的,都說明404案的真凶另有其人,而且這個人當時就在展覽館現場,並且還聽到了宋朗和劉濤的對話。”
此話一出,方沐瞳孔驟縮。
“你懷疑,真凶就在我們當中。”
不等許默說話,方沐就自我反駁道:“不可能,真凶怎麽可能是我們……”
隻是,說著說著,方沐就想起了一些案件細節,聲音低了下來。
第一,真凶的反偵察意識非常強,而且對警方的辦案手段十分了解;
第二,真凶了解628案件,準確來說,是非常熟悉628案件,知道Y的作案手段;
第三,真凶認識許默,對許默有一定的了解,也知道許默跟警方的關係,他殺人並陷害許默,其真實目的,並不是為了殺人,而是衝著628案件去的。
陷害許默,一方麵是為了困住許默,不讓許默幹擾他,另一方麵則是許默的身份,會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