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戴笠在杜美路70號——原來的杜月笙公館,設立了辦事處,並大擺筵席,請杜月笙及其弟子赴宴。
杜月笙心花怒放,率眾弟子赴宴。歡場散盡,戴笠把嘴一抹,說:“好格,吃也吃好了,喝也喝足了,交人吧。”
杜月笙道:“交哪個?”
戴笠說:“羅洪義。”
杜月笙道:“別這樣。”
戴笠說:“你是要我,還是要羅洪義?”
杜月笙道:“嗚呶。”
戴笠不問別人,單究羅洪義,這實際上是賣給杜月笙一個天大的麵子,按現代的政治語境來說,就是明目張膽地庇護漢奸!
要知道,當年上海的老特工,不管是哪一路的,處於價值觀念與現實完全顛倒的環境中,沒有誰敢說自己政治清白。你清白還天天跟鬼子漢奸出雙入對、眉來眼去?你生活在這種特定的人際環境中,不替鬼子漢奸做事,損害根據地軍民利益,他們會拿你當掏心掏肺的好朋友?你是當鬼子漢奸白癡,還是當抗日軍民眼瞎?
總之,情況就是這麽個情況,說不清自己曆史的,無法證明自己政治清白的,許多人躲到了杜月笙這裏,包括羅洪義。但真要究責,羅洪義是事情最小、曆史最容易說清楚的。
但正因為如此,所以戴笠才點名要羅洪義。
羅洪義自己也知道在劫難逃,自打杜月笙回到上海,他就立即跑到杜月笙身邊,跟個孩子一樣拉住杜月笙的衣角。杜月笙到哪兒,他就跟到哪兒。連杜月笙坐馬桶洗澡,他都寸步不離地跟著。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一旦杜月笙從他的視線中消失,自己的前麵就是牢房槍口。
羅洪義的罪名,真要說起來,就是缺心眼。
杜月笙依靠販運鴉片起家。杜月笙之所以沾手這髒活,是因為自打他從高橋鎮一步步走到上海打拚天下,從未有人告訴過他,販運鴉片是一種不可饒恕的罪惡。於杜月笙而言,那時這就是一樁高風險、高回報的正經營生。但等他日漸做大,進入工商界,能夠靠銀行和麵粉廠賺錢之後,他毫不猶豫地立即關閉了自己名下的賭場和煙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