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23歲的李春在參軍歸來,回到自己的老家韓國京畿道華城郡陳安裏。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華城郡還隻是一個人口不到兩萬的小城,出了城便是一望無際的稻田和山野,散落著一個個村莊,其中便有李春在所在的村子陳安裏。
華城郡的鄉間新建了一些工廠,不少年輕人和外地來的人在工廠打工。退伍回來幾個月後,李春在在當地一家生產電線的電子公司找了份工作。
他平日裏獨來獨往。在周圍鄰居眼中,這個年輕人文靜、沉默、有禮貌,甚至善良。
李春在回到家鄉不到一個月,當地就不斷出現女性被強奸的案件。1986年2月至7月中旬,短短6個月,警方就接到七起性侵報案。
考慮到那個年代韓國農村民風保守,受害人可能顧及聲譽而不願報警,所以實際發生的數目應當遠不止於此。
這些受害人共同指出:罪犯是身高165~170厘米,體形偏瘦,20多歲的青年;他持刀逼迫受害人脫下自己的絲襪後,用絲襪捆住她們,把**套在她們頭上;六起強奸案件發生在濃霧天,一起在雨天。有幾名受害人被刀刺傷。
所有受害人都聽到罪犯在作案時罵“難聽的髒話”。在幾起案件中,罪犯在強奸時還會向受害人打聽許多關於她們家庭的問題:“你有老公(??)[1]嗎?”“賤貨,你老公是幹什麽的?”“你孩子多大了?”“你有幾個孩子?”
韓國犯罪心理學專家吳允成在2011年的論文中寫道:“罪犯在案件初期被警察逮捕的可能性很高,但由於沒有決定性的線索或證據,很可能被從嫌犯中排除……對於這個罪犯來說,他此後進行犯罪會更加大膽。”
是的,1986年,越來越大膽的李春在已經不滿足於強奸女性。
01.華城連環殺人案
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韓國華城郡附近的村莊陸續發生了一係列連環殺人案件。凶手總是在下雨或者起霧的深夜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