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權不過如此

提意見的門生被整得家破人亡

當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新聞:這個國家要彈劾總統、那個國家國會通過了對政府的不信任案,又或者有的國家議會要求罷免某個重要人物的重要職務。

其實,這樣的情況,在明代的中國,也是很常見的。除了皇帝,任何一個政務官,似乎都難免要經受這樣的考驗。當然,結局如何,那真要聽天由命了。

遇到張居正這樣的領導人,彈劾他的“議員”們的日子,就相當不好過了。現在,我就給諸位講述這樣的一個故事。

事情要從隆慶五年,也就是張居正全麵執政一年前說起。

這一年,內閣的“二把手”張居正,當了一次會試(即錄取進士的考試)的主考官,這一年登第的進士中,有一個叫劉台的江西人。他的試卷,是張居正親自閱判的,結果,劉台中了二甲第四名。按照當時的規矩,劉台就成了張居正名副其實的門生。

張居正對自己的人,是很關照的。所以門生劉台就被分配到刑部當主事,隨後又根據張居正的組織調整方案,轉任都察院禦史,也就是所謂的“言官”。因為言官的職責更多的是監督政府,與現代法治國家的議員角色更接近,故我稱之為“議員”。

劉台當上“議員”後不久,在萬曆三年,張居正又安排他巡按遼東。

巡按是什麽職務呢?說起來很有意思。明朝有一套政治設計的原則,叫強幹弱枝、小大相維。所謂強幹弱枝,簡單說就是中央集權,弱化地方。從權力配置上說,權力集中在中央,地方差不多就是中央的派出機構性質。從幹部使用上,中央的幹部,比如一個司長,甚至一個六、七品的小官,就可以派到省裏當“一把手”,派去巡視地方的七品“議員”,甚至可以淩駕於地方一品大員之上。

所謂小大相維,簡單說就是小官和大官相互製約,小官也可以管大官。比如,七品的“議員”,政治地位很高,和部長平起平坐的,沒有對口監察六部的“議員”——給事中的簽字,部長的命令是無效的。內閣首相也怕七品的“議員”,他們彈劾起首相來,一點也不留情麵的。又比如,七品的巡按禦史,到地方就可以監督省裏的“一把手”,省裏的幹部都怕他,甚至把他當作上級看待。巡按,顧名思義是中央派到地方巡視、監察的官。所謂的欽差大臣(嚴格說是欽差小臣)是也。不僅監察地方幹部是不是貪汙腐敗,還可以檢查地方各級政府是不是貫徹中央政令,行政、司法是不是有毛病。簡單說吧,巡按級別很低,但權力很大;名雖為監察,實則無所不管。他們或者巡視一番就離開,或者常駐一個地方一兩年,非常靈活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