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聲尖叫:101宗大案要案記實錄(第二季)

現實比電影更可怕 《犯罪心理》原型!南非殺人魔被判坐牢1340年

無期徒刑,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實行強製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屬於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

在我國,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嚴厲刑罰方法,但在一些已經廢除死刑或事實廢除死刑的國家,無期徒刑就是他們的極刑。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國家在廢除死刑之初,往往會加大對輕微罪行的刑罰來震懾犯罪,在西班牙就有這麽個例子。此人名叫布裏埃爾-格蘭多斯,1968-1970年間,他在馬略卡島郵局當郵差,在他任職的這兩年間,總共投丟了42768個郵件。被捕後,布裏埃爾承認,自己私拆過30850個普通包裹和4868個緊急包裹,他會將其中的文件銷毀,留下支票、現金和其他有價值的物品,兩年間他這樣獲得的錢款大概在50000美元。

由於其罪行非常惡劣,法院一審判處其384912年有期徒刑,除此之外,他還需要支付2000萬美元的罰款,要知道,38萬年都足夠讓智人進化成現代人類了。不過,這畢竟是特殊時期的判決,法院很快就意識到了這項判決的荒謬性,最終,布裏埃爾隻被判處14年零2個月的有期徒刑,罰款9000比塞塔。

1964年,毛帕-塞德裏克-馬克出生於南非。他的父親在他10年級時去世,這之後馬克就決定輟學打工,補貼家用。他獨自一人來到了約翰內斯堡,成為一名水管工。雖然年少失學讓他無法從事更輕鬆、薪水更多的工作,但彼時的馬克對生活相當滿足。他很快在老家結了婚,陸續和妻子生下了4個孩子,還在約翰內斯堡交了一個女朋友,除了道德上有問題,完全是個守法公民。

馬克這樣的人生,放在當時的南非來說稀鬆平常,可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塊會是什麽味道。這個普通人,毫無征兆地變成了殺人不眨眼的惡魔。1996年4月,他強奸並殺死了一名路過的女性,直到他被判刑,警方都沒有找到她的遺體。更令人發指的是,馬克和受害人根本不認識,兩人此前的生活也沒人任何的交集,他隻是因為想殺人,所以殺死了她。這次獵殺讓馬克徹底瘋魔,隨後的半年裏,他接連屠殺了3戶人家,並搶走了受害者家中的所有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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