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國內外的犯罪史,我們可以發現,一個人的性格養成、思維模式以及後天的行為方式,受原生家庭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因家庭環境失衡而導致的犯罪,從來都不隻是個人以及家庭的悲劇,而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1979年,艾瑞克·波雷爾出生在法國普羅旺斯,阿爾卑斯-藍色海岸大區的瓦爾省。艾瑞克的雙親都是軍人,父親常駐海外,母親則在軍隊內任文職。因為聚少離多,異地婚姻難以維係,所以在艾瑞克出生後不久,這對夫妻選擇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由於雙方都沒有時間來照顧孩子,所以將小艾瑞克寄養在了利摩日的奶奶家。
雖然父母很少來看他,但小艾瑞克並不在意,因為奶奶對這個小孫子十分疼愛,總是要什麽就給什麽,而且奶奶家附近的小夥伴們也十分友好。可以說,五歲之前的小艾瑞克簡直就像生活在蜜罐子裏一樣,每天都開開心心、無憂無慮的。即使缺少雙親的關懷,相信艾瑞克也會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為一個健康的男孩。
但天不遂人願,1984年,艾瑞克的母親找到了新的伴侶,組成了新的家庭,有了照顧孩子的能力。於是5歲的艾瑞克便被送去了母親身邊,和母親、繼父以及兩個繼兄弟一起生活。
這徹底改變了艾瑞克的人生。母親雖然表麵上是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可在家中卻是一位十足的“暴君”。母子倆許久沒有生活在一起,母親總是不滿艾瑞克在奶奶家養成的一些習慣,想要將他改造成自己腦海中的“理想模樣”。但艾瑞克也是一個獨立的人,並不願受母親的操控,母子兩人的關係很快惡化,爭吵對他們來說就是家常便飯,母親甚至會虐待他,並稱呼他為“罪惡之子”。
在一些報道中,艾瑞克的繼父在這場“戰爭”中堅定的站在了妻子這方,也會時不時同艾瑞克發生爭吵,甚至是毆打他。但據繼父在槍擊案中幸存的兩個孩子說,父親和艾瑞克的關係其實很融洽,還常常為艾瑞克帶回家的各種小動物造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