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社會中,一個人能否獲得成功、出人頭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能否順利入仕。所謂“學而優則仕”,所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所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等等,說的都是一回事,那就是——一旦能夠順利走上仕途,該有的一切自然都有。換句話說,一旦擁有政治權力,連帶著就有了社會地位、有了名聲、有了榮譽、有了財富、有了女人、有了想要的一切!(中國社會之所以迄今為止仍然遺留著濃厚的“官本位”色彩,其主要緣由在此。)
簡言之,在古代中國,政治決定了人們的一切!
那麽,哪些人才有入仕的資格呢?他們是以什麽方式、按什麽標準入仕呢?起點是否公平,規則是否公開,結果是否公正呢?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考查古代的官員選拔製度。
(一)中國人的入仕之途
自秦漢以降,傳統中國的官員選拔製度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兩漢的“察舉製”、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製”和隋唐的“科舉製”。
兩漢選拔人才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最普遍實行的是“察舉”。所謂察舉,就是由地方官對當地的吏民進行考察,以品行為標準,以地方輿論(鄉評)為根據,把人才選拔出來,向中央舉薦。察舉的科目繁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種叫“孝廉”。所謂孝廉,顧名思義,就是“孝子廉吏”。之所以要以“孝”和“廉”為標準,是因為“孝悌”是為人子者最重要的品格,而“廉潔”則是為官者最重要的操守。(《漢書·文帝紀》:“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廉吏,民之表也。”)
孝廉之舉始於漢文帝,本來是不定期選舉,從漢武帝時代起則逐漸成為一種定期定員的選官製度。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和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漢武帝曾兩次下詔,責令每個郡國每年必須選舉孝子廉吏各一人。到了東漢時期,中央政府更是嚴格規定:凡戶口滿二十萬的郡國每年必須舉薦孝廉一人,其中較大的郡可以舉薦二人,而戶口不滿十萬的郡則每兩年舉薦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