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舒服地在家裏待了兩天。
這兩天裏,我算是完美地做了一回飯來張口的“少爺”,每天就是睡到自然醒,然後陪我爸看會兒電視,再幫我媽擇一擇菜。
對於往後去哪找師父的話題,我們一家子很有默契地沒有再提過,讓我完完全全地體驗了一次家庭的溫馨。
可是再溫馨也好,我終究還是要走的。
我和頌玲兩個約定在了某個城市會合,這個城市距離我們要去的目的地不遠,算著距離也是我們兩個都比較近的。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我在家時,接到了頌玲的一通電話。
電話裏才得知,原來李師叔有一單生意在那座城市。
可李師叔還沒來得及處理就沒了蹤影,這單生意自然就落到了頌玲的頭上。
這對我來說倒是一個有些親切的消息,畢竟我師父那老頭兒不也是靠著這樣“接單”才養活了自己和我嗎?
於是我當場決定要陪她去處理那單生意。
從我家到那座城市需要坐一夜的綠皮火車,為了能夠休息好,我隻能忍痛買了張硬臥的票。
倒不是我心疼錢。
在之前的十幾年裏,我幾乎沒有用到錢的地方,所以我對錢是沒什麽概念的。
有些人就會問了,你就沒有買零食的零花錢嗎?
真的,別說零花錢了,小學到初中時期,就算我想吃同學們都愛吃的跳跳糖、無花果幹之類的零食,都要磨張道紀那老頭兒半天,他才肯給我買一包。
上了高中之後,我才每個星期能有五元的零花錢。
那時我對小賣部裏那些花裏胡哨的筆和本子特別熱衷,以至於我的零花錢幾乎都是花在了這些上麵。
所以那老頭兒常常諷刺我,看著我那麽多的學習用品,還以為我是個三好學生呢!
所以我看著他留給我的存折上的數字都有一種暴發戶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