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把東西都送給樂樂了,你自己呢?”仇銘又說,“總不能我仇銘的老婆什麽都沒有吧?”
“我沒有全送的。”於霜說著,保養的還算好的手抬起來,“你看,結婚後你送我的鑽戒,我帶著呢。還有你後麵補給我的三金,我也都留著帶的。”
仇銘還是皺著眉頭,“這點怎麽夠?以後你陪我出去會客,總不能每次都帶一樣的吧。那我多沒麵子!”
於霜勉強笑著,卻沒再接話。
仇銘想到妻子已經把東西都送給女兒了,又不能再要回來,隻得無奈放棄,“算了算了,大不了我再給你買幾套。”
“銘哥,不買了吧。”於霜這才上前幾步,輕言細語的勸,“我真有給自己留一些,買回來大部分時候也是放著。”
“必須要買!”
仇銘態度堅定,“我們公司現在生意做到國外去了,隻要順利,成為這C市首富絕對不是問題。到時約你的人肯定比現在更多,你怎麽能沒有合適的東西撐場呢?”
“而且,倒是我們要宴請外國客戶也是不一定的。”
於霜在猶豫,仇銘卻自顧自的拍了板,“我說了算,等過兩天就給你帶回來。”
兩人對話結束沒多久,仇樂趁她爸去書房的空檔,將她媽拉上了三樓,反鎖了房門。
“媽媽,你給我這些幹什麽呀?你不會真以為我找我爸要地要首飾,是因為貪錢吧?”
“當然不是。”於霜並沒有那麽想。
她隻是在仇銘翻亂二樓和三樓書房的那天,心裏種下了疑惑的種子。
或許,女兒的擔心是有源可溯。
不然,不會一門心思讓她出門做點事,漸漸放開‘家庭主婦’這個身份。
也不會開口找她爸要地,要錢。
這是傍身的一種手段,即便自己脫離社會太久,可還是知道。
“那幹嘛給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