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劉適三十有二,全家為仵作,尋常人家嫌棄他們家晦氣,都不願意與他們家交好。其兄長與弟弟娶妻,皆是娶了遠
鄉困苦的女娘為妻。而劉適,則終身未嫁。
其實劉適在豆蔻年華之時,隨父親一同前去驗屍,遇上了常悅之父親,被常悅之父親那種不畏懼晦氣,尊重仵作的氣度所吸引,心懷感激。卻不料,三番兩次的相遇,讓她對常悅之父親暗許芳心,時常借機創造偶遇機會。
不曾想,風度翩翩、舉止文雅的心上人早已定親,滿心歡喜期待著那女娘踏入自家門。劉適恰好到了適婚年紀,無人問津,漸漸對婚嫁心灰意冷。而她,是真心喜愛仵作,她認為人身上的所有秘密被挖掘出來那瞬間,是值得興奮的。隨著常悅之父親的升官調任,劉適見到其父的時間愈發少了。
那抹獨有的溫柔,成了劉適心中唯一的美好。
誰料,世事無常,常悅之父親慘死。她偷偷跑到了尚書府,看到常悅之抱著空無一人的棺材,無助地號啕痛哭,她跟著流下了淚。見孩子一人孤苦,她心想要顧著些。
劉適側首,瞥了眼呆若木雞的常悅之,抿了抿唇,“常尚書的事情鬧得很大,卻沒有真正的仵作敢去驗屍。常大人得知自己兄長死於非命,曾與我偷偷地前往出事的地方,尋找一些蛛絲馬跡,企圖找到幕後真相。可是,有人故意阻斷我們的去路,現場也被人打掃得幹幹淨淨。”
說到此處,劉適頓了頓,“應該說,我們沒有找到眾人口中的劫匪留下的痕跡。”
常悅之猛地側首,與劉適四目相對。常悅之眸光微顫,開口說話嗓音略有低啞:“你,你們沒和我說過此事……”
“當年你年歲尚小,常大人不願你被此事困住。”劉適低下頭,望了眼常司馬的屍身,“常大人說朝廷有意將仵作所做的工作,命為官職,他問我是否願意將此事查清,我回他願意。常大人為我謀來職書文牒,帶我來到嶺南。接下來的事情,常娘子自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