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正在商量結婚的事情,突然傳來了敲門聲,方君行打開一看,是方冽家的傭人——阿芳。
方君行看到阿芳,先是一愣,很快緩過神兒來,“請進。”
阿芳擺擺手,“方先生,不進去了,我來替主家送封信。”
她從上衣的側袋裏拿出牛皮紙信封 ,雙手遞給方君行。
方君行打開,娟秀的小楷,是黃美芹的親筆信。
他大概瀏覽了一遍,大意是兩家人長久未見麵,邀請他和歐雲英大年初四到家裏用餐,措辭得到,言語懇切。
方君行回了句,“知道了!”
阿芳點頭,旋即離開了。
其實現在有電話,這種事情,打個電話就可以了,哪裏還用寫信?
他想起父親有愛寫信的習慣,還特別愛寫便簽,無論是對家人還是對員工,常常出其不意地塞個便簽,或者是交代工作,或者是鼓勵的話語。
她長久在父親身邊,也養成了這個習慣。
方君行突然想到母親,若她還在,看到雲英有孕,該有多欣慰。
但現實是,她不在,而且永遠不會在。
這將是,他今生最大的遺憾。
“是誰?”歐雲英問。
“方冽家的阿芳。”方君行把請柬拿給她看,“請我們大年初四去他家吃飯。”
少年時,他便離家,外出求學,回國後,他便自老宅搬了出來,隻在逢年過節時才回去。後來,父親離世,便是逢年過節,也不回去了,隻是打電話聊表心意。
他和黃美芹,雖掛著母子的名分,卻沒有母子的情分,兩人接觸極少,即便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一天也說不上幾句話。
時常,他在想,若這個人不是他的繼母,他絕不會和這樣的人深交。
她愛美,經常跑美容院;她愛財,凡是經她手的錢,都要落她的口袋,這些錢,隻進,不出,想出她手中拿錢,比登天還難;她愛揮霍,衣服、鞋子沒有重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