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輕仔細看了一遍,依稀可以辨認出幾個字來。
“雲三、嗣……妻……”
汪錚點頭,他也看出這幾個字了。
雲輕擰眉:“倒像是在說子嗣和妻子的問題。”
如果更進一步揣測的話,應該是講關於雲家家產和子嗣的問題。
若是被迫寫下的字據。
她有理由推測,殺雲天海的人,想逼雲天海寫一份遺產分配的遺囑。
尤其是雲天海故意藏起了重要的印鑒。
“我懷疑殺人者想要搶雲家的家產,汪大人是否可以朝這個方向查一查?”雲輕道。
汪錚沉吟片刻,道:“一般來說,預謀殺人,除了尋仇之外,圖利的可能性更大。”
“那是不是意味著拿出我父親寫下的遺書或者類似財產分配問題的字據的人,就是凶手呢?”雲輕反問。
汪錚道:“隻能說嫌疑很大,但不能以此作為有力證據。”
“因為也有可能你父親生前的確立下過類似的字據,除非有辦法確定,那份字據是在牢房裏寫的。”
雲輕緩緩點頭。
雖然不能直接定罪。
但隻要嫌疑人出現,證據嘛……遲早會有的。
更何況,有些時候對付這種人,她也用不著什麽證據。
她不是官府,不需要證據確鑿才能定罪。
“查案的事情我不在行,還要托汪大人多多費心。”雲輕恭敬地道。
汪錚道:“如果三小姐有線索,也可以直接來找我。”
“一定一定。”雲輕笑著起身,“那就不多打擾汪大人了,這枚印鑒,我可以帶回去嗎?”
“這是關鍵證據,暫時還不能交給你,等案子了結,自當原物奉還。”汪錚道。
雲輕也沒勉強,道:“好,我回去問一下我娘,關於這枚印鑒的事情,再派人來稟報大人。”
“也好,那本官就不送三小姐了。”
“大人客氣,您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