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烏煙瘴氣又嘈雜的酒吧裏,我喝了很多很多的酒,因為心裏悲傷。
我傷心的不是陸朝歌不娶我,而是他居然要我當那種見不得光的女人,那是對我這份感情**裸的諷刺。
在這二十四年的歲月裏,我心裏除了他沒有別的男人,我守著那份純粹和唯一,可他卻狠狠給了我一巴掌。更可悲的是,我還不能去怪他,因為我生命中唯一的快樂和幸福是他曾經給我的。
裴越在邊上陪我,他是被我硬拉過來的,有些東西不足為外人道,但他卻是這輩子最了解我的人,知根知底。
我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明明眼睛都花了,可腦子裏全都是陸朝歌講的那些話,忘不了。想哭又不好意思,死死憋著那眼淚,肝腸寸斷。
“姐,別喝了,不就是失戀了嗎?有什麽了不起的,回頭再找一個對你好的就是,你長真漂亮還怕沒人要啊?”裴越不會勸人,這話一聽就令人噴火。
我指著他怒吼道,“你懂什麽叫失戀?這能用失戀來詮釋嗎?他十四歲就在我心裏了,十年了啊裴越,你知道這是一種什麽樣的感情嗎?”
“可他這個月底就要娶別人了,這是不爭的事實,他又不娶你,你還為他痛哭流涕做什麽?他會心疼你嗎?”
“……我難道哭一哭都不可以嗎?”
裴越忽然把我打擊得啞口無言,自己這狼狽不堪的樣子在別人眼裏興許就是一個笑話,我卻不自知。我曾經最唾棄借酒澆愁的女人了,覺得她們傻。
現在才發現,這樣的女人不是傻,而是可憐,因為除了酒沒有人懂她們。
我端起酒杯盯著裏麵紅色的**,跟動脈裏流出來的血一樣,猩紅猩紅的。我又想起了和陸朝歌翻雲覆雨的那一夜,我們端著酒杯對飲,他跟我說:“青青,你今夜好美!”
我說,“這麽美,你喜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