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天,有一個孩子的母親因孩子剛把她買回家的一塊金表給擺弄壞了,就狠狠地揍了孩子一頓,並把這件事情告訴孩子的老師。
不料,老師卻幽默地說:“恐怕一個中國的‘愛迪生’被你扼殺了。”
這個母親不解其意,老師給她分析說:“孩子的這種行為是創造力的一種表現,你不該打孩子,要解放孩子的雙手,讓他從小就有動手的機會。你可以和孩子一起把金表送到鍾表鋪,讓孩子站在一旁看修表匠如何修理。這樣,修理費就成了學費,孩子的好奇心也可以得到滿足,說不定他還可以學會修理呢!”
這個故事發生在半個世紀前。故事中的那位老師就是我國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陶行知明白無誤地告訴家長,維護孩子的創新能力比一塊金表要重要得多。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像孩子母親那樣的家長很多,有陶先生這種想法的家長卻很少,以至於限製了孩子創新能力的進一步發展,讓孩子逐漸變得平庸。
創新,源自拉丁文,是“生長”的意思,也是源於古羅馬五穀女神塞瑞斯的名字。創新不是從天掉下來的恩物,創新源自地上,植根於泥土,影響著生活。
生活中,孩子創新的例子並不鮮見,比如,大人習慣性地把用舊的毛巾當抹布用,而孩子還懂得用舊毛巾做一些小人、小玩具,或者做粘貼畫;大人習慣把吃完點心的盒子扔掉或者是用來裝小雜物,但孩子懂得,這些盒子還能做成小汽車、做成“樓房”……可以說,每個孩子天生就是“創造大師”。
當然,因個性不同,每個孩子從小展現出來的創新天賦也不盡相同。但他們都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如愛幻想、愛動,而且,他們沒有成人的條條框框束縛,敢於將大膽的想法付諸實施。在這些幻想中,蘊含著大量創新的火花。卻經常被我們的家長忽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