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娜是美國巨星,性格開朗到近乎瘋狂,給人的感覺是野性十足,**四射。搖滾藝術需要的是野性與瘋狂,麥當娜的開朗性格無疑適應瘋狂、野性的搖滾藝術。
對於一個來自底特律的普通年輕姑娘來說,成為美國各種有威望雜誌的封麵女郎、被譽為夢露再生、到處受人崇拜的搖滾巨星,的確不是件易事。
麥當娜生於一個天主教大家庭,父親是位工程師。她從小生活安穩而幸福。在她6歲那年,母親突然去世。她的幸福也隨之破滅了,後來父親娶了管家作續弦。這使麥當娜極為傷心。麥當娜不太喜歡她的後母,認為她過於嚴厲,也許是這些原因,使得麥當娜變得具有反抗性。她後來回憶道:“我們家是個非常老式的家庭。我很小的時候,祖母曾懇求我不要和男人出去,要愛基督,做個好姑娘。所以我心目中的女子有兩種形象:要麽是處女,要麽是妓女。”這就是麥當娜對個性的自我剖白。
讀高中時,麥當娜是學校的啦啦隊隊長,常開著她那輛紅車到處亂轉,她心直口快,心裏想什麽就說什麽,不管後果如何。
她也經常參加天主教女子學校排演的各種節目,底特律“摩城之聲”亦是麥當娜的興趣之一。她與鄰裏的黑人姑娘打成一片,同那些姑娘們一起常在街上按著黑人靈歌節奏跳舞。麥當娜也曾夢想著成為像戴安娜·羅斯那樣的明星,靈歌曲調對她後來在音樂上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1978年,麥當娜背著一袋衣服,口袋裏隻揣了35美元,心中滿懷著美好的期望,來到紐約,試圖在舞蹈界有所作為。她同時在兩個舞蹈班學習,課餘時又去一個酒吧幹活,掙的工資勉強支付生活必需開支。她在紐約最差的區域租了套廉價公寓,那裏到處是蟑螂,過道裏橫七豎八地躺著酒鬼,空氣中始終彌漫著啤酒的氣味。有一次,她父親順道來探望她時,為此感到了一種羞辱。盡管麥當娜學藝十分用心,但她覺得她並不屬於舞蹈這片天地。在她看來,那裏的學員對舞蹈以外的東西一概不聞不問,對外麵的世界漠不關心,因而,她常和同學們意見不合。她常常上課遲到,衣著與眾不同,一身“朋克”式打扮常使同班女生不敢正眼相視。麥當娜喜歡製造讓人吃驚的效果,這一習性至今依然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