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認識自己,並非指自己的名字、住址、年齡等等這些表象的特征,而是指是否了解自己的性格或是別人對自己性格的評價,以及個人剖析自我的角度,等等。
唯有了解自己的性格,方能揚長避短,在人際關係的叢林中做一棵常青樹。而認識他人,就會知道該怎麽與之相處,甚至可以對某些熟人的反應做一些先期的預料。
對於性格的劃分,至今沒有一套公認的統一標準。美國著名學者弗洛倫斯·妮蒂雅將人的性格分為4種類型,而同為美國學者的奧托·克羅艾卻將其分為16種類型。至於國內則更是複雜,幾乎每一個對人可用的形容詞,會在後麵加一個“型”,然後宣布其為某某型個性。於是,我們可以在一些關於性格的典籍中,同時看到出現“任性型”和“情緒型”,或“興奮型”與“激進型”。嚴格地說,這樣對個性類型的劃分是不嚴謹的,因為一個人的性格類型隻有一種,而隨意的劃分使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多種性格類型——這就失去了劃分性格類型的必要。
在本書中,我們綜合中外專家對性格劃分的方法,將人分為8種性格類型。
要知道人的性格,必須掌握其重點特征。鑒別人的性格類型可從以下5點著手。
1.與人交往的方式
與圍繞在自己身邊的人,如父母、老師、朋友、同事等人的交往方式,能發現人的性格特征。
社會上有各種各樣的人,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與他人交往,有些人就非常討厭和別人交往。
喜歡與人交往的人,大致上占全人類的1/3;選擇對象交往的人也有1/3;另外1/3的人,則避免與人交往。
首先來談喜歡與人交往的人,他們都是不拘小節的人。其中有些人和初見麵的人就能像多年好友般地輕鬆說話,在那些對人敬而遠之的人看來,會覺得他們對人太沒有戒心。這種喜歡與人交往的把人都當作朋友,和任何人都能輕易交往,但很少和特定的人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