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散財聚人法則:得人心者得天下

法則3 聚人,其實聚的是一種自我滿足感

財聚則人散,財散則人聚

平常人都會說:錢財於人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何必那樣為財舍命?但在現實生活中,愛財如命,為財舍命的人卻不少。俗諺雲: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則俗諺揭示了人性中一個弱點,便是貪財。因貪財而去冒險,去偷竊,去幹種種不道德之事,去聚斂不義之財。其結果,不是作奸犯科,身陷牢獄,就是丟人現眼,身敗名裂,留下終生遺憾。

聰明的人並非不重財,不愛財,因為人要生活,養家糊口,哪能故作清高?但他們取之有道,用之有方。或善於商業經營,賺取利潤,積累日多;或靠自己辛勤勞動,艱苦創業,因事業有成就而獲得豐厚回報;有人日夜打拚,節儉度日,積年累月,有了點積蓄。總之,他們的錢財是用汗水換得,不是巧取豪奪、算盡機關得來的,這就叫取之有道。

有了錢財,如何花用,也是大有學問的。我們一生,也曾靠自己刻苦努力和艱辛經營積累過一些錢財,但我們絕對不是死守錢財的人,絕對不做金錢的奴隸。錢財取之社會,也要用之社會,讓眾多的人享用財富的利益,而不是一人或少數人獨享。我的體會是:財聚則人散,財散則人聚。

有些私營企業的老板,費盡心機為自己聚集財富,拚命壓低工人的工資,也不肯多分一點錢給為自己出謀劃策,組織生產和打通市場銷路的人。老板自己錢多了,腰包鼓脹起來,他買別墅,坐豪車,倚粉偎翠,燈紅酒綠,醉心於奢華生活。但他不知道,自己聚斂的財富越多,失去的朋友也就越多,失去的人心更多。那些為他出過力、共過患難的人,感到老板為人吝嗇刻薄,隻顧自己,不肯分一杯羹給別人,人家還會繼續為他賣力嗎?於是,離心力產生,得力的助手紛紛離開他,另謀出路,老板漸漸成了孤家寡人,原來紅火的企業,日漸萎縮暗淡,終於倒閉關門大吉。這就是"財聚則人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