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事先做人

第二章 不計較事物的得失 第一節 無論何事都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一位青年,找到昆蟲學家法布爾,訴說自己的困惑: “我不知疲倦地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花在了事業上,但是收效甚微。”

法布爾讚許說: “看來,你是一個熱愛科學的有誌青年。”

青年回答: “是啊,我愛文學,也熱愛音樂、美術和科學,我將我的全部時間都用上了。”

這時,法布爾微笑了,他從桌子上拿過來一個凹透鏡,做了一個小試驗讓這位青年看,當法布爾用凹透鏡將太陽光集中在紙上的一個點時,很快就把這張紙點燃了。

接著他說: “你應該把你的精力集中在一個點上試試看,就像這凹透鏡一樣。”

這位青年恍然大悟,由此受到啟發。

古語有雲: “治國之道,有所為,有所不為。”其實,這何嚐隻是治國之道,更是指導做人做事的一條重要原則。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不可能什麽都想得到又什麽都不想失去。少則得,多則惑。樣樣“通”的結果,隻能樣樣“鬆”。

“有所為,有所不為”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有所為”是目的, “有所不為”是達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人無所舍,必無所成。一方麵,要善於集中精力,抓住機會,做好重要的事情;另一方麵,又要善於舍棄不重要的事情,或者暫時不宜做的事情。“知足而知不足,有為而有所不為”,講的正是這個道理。

(1)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

1897年,意大利經濟學家帕雷托注意到英國人財富和收益模式的不平衡,他在大量的研究中發現,大部分的財富流向了小部分的人一邊,被小部分的人所占有。這種流向具有不平衡性,且這種模式會重複出現,具有可預測性。

如果20%的人占有社會財富的80%,那麽就可以由此預測,10%的人所擁有的社會財富為65%,5%的人所享有的財富為50%。由此,帕雷托提出了“重要的少數與瑣碎的多數原理”,它的大意就是,在任何特定的群體中,重要的因子通常隻占少數,而不重要的因子則占大多數,隻要控製了重要的少數,就能控製全局。這就是著名的80/20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