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下,有一座古老的莊園,裏麵住著一個貴族老爺。這個貴族老爺有兩個兒子,都是精明至極,其實有他們一半那麽精明就已經足夠的了。他們打算向國王的女兒求婚,他們兩個膽大包天,竟敢有這樣的想法。那是因為公主發出布告,說她要征求一個她認為口才最好的人來當她的丈夫。
於是這兩兄弟準備了整整一個星期,這是征婚的期限,不過這段時間對他們來說也綽綽有餘了,因為他們都是滿腹經綸,而在這當口學問正好大派用場。其中一個能把整本拉丁詞典和本城三年的報紙全都背誦出來,而且還能把這都倒背如流。另一個精通法律條文,而這些條文全都是各個衙門的主管官員辦案時所必須知曉的,因此他自認為可以縱論天下大事。除此之外他還有樁本事,那就是擅長刺繡,可以繡出色彩斑斕的束腰帶來。他非但學問深厚,而且心靈手巧。
“我必定能將公主娶到!”他們兄弟倆都這樣說。
他們的父親給了他們每人一匹駿馬。那個會背誦詞典和報紙的得到了一匹渾身漆黑的馬,而那個會為官之道還會刺繡的得到了一匹白馬。他們還在自己嘴角上抹了不少魚肝油,這樣可以使得口舌更加油滑。他們騎上馬背動身時,莊園上的所有仆人全都前來送行。這時候,第三個兄弟突然也來了。他們原本就是兄弟三人,不過沒有人把老三算成是他們的兄弟,因為他不像老大、老二那樣有一肚子的學問,所以人們隻叫他“笨蛋漢斯”。
“你們穿得這麽花裏胡哨的要到哪裏去呀?”
“上王宮啊,去向國王的女兒求婚!難道你沒有聽到王宮的傳令官到處敲著鼓在宣讀告示嗎?”他們倆把這件事對他講了一遍。
“天哪,有這等好事!這麽說我也該去囉!”笨蛋漢斯說道。老大、老二聽得大笑起來,自顧自騎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