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猶太人教子智慧

一諾千金:猶太人的契約精神

猶太人在經商中最注重信守契約,這在全世界商界中是有口皆碑的。契約一經簽訂,不論發生任何重大事項,絕不毀約。因為他們認為契約是猶太人與上帝的約定,他們說:“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契約,也和神所定的契約相同,絕不可以毀約。”既然契約是和上帝的約定,那麽每一次立約就意味著指天發誓,絕不反悔。若毀約,就是褻瀆了上帝的神聖。猶太人由於普遍重信守約,相互之間做生意時經常連合同也不需要,口頭的允諾也有足夠的約束力,因為“神聽得見”。

猶太人信守合同幾乎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在做生意時,猶太人從來都是絲毫不讓,錙銖必較,但若是在合同麵前,他們縱使吃大虧也要絕對遵守。而且這對他們而言,是非常自然、不容懷疑、毫不猶豫的事情。“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猶太人在商場上真的這樣做了。有一個猶太商人和雇工訂了合同,約定雇工為商人工作,每周發一次工資,但工資不是現金,而是雇工從附近的一家商店裏購買與工資等價的物品,然後由商店老板結清賬目領取現款。過了一周,雇工氣呼呼地和商人說:“商店老板說了,不給現款就不能拿東西,所以,還是請你付給我現款吧。”

猶太人二話沒說,給了雇工一些錢。雇工高高興興地走了。可是沒多久,商店老板跑來結賬了,說:“你的雇工已經取走了東西,請付錢吧。”猶太商人被弄糊塗了,該相信誰?經過反複調查,確認是雇工撒了謊。但猶太商人還是付了商店老板的錢。因為唯有他同時向雙方作了許諾,而商店老板和雇工並沒有雇傭關係。既然有了約定,就當遵守。雖然吃了虧,也隻能怪自己當時輕信了雇工。

這就是猶太人,他們把契約看成是與上帝的協議,隻要簽訂了,就不可更改,這樣才能夠對得起上帝的選民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