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圓是對待周圍人和事的靈活態度;內方,即心中的主張,雖一時或時機不成熟時不顯露於外,但原則性,即明確的主張與決定已經如成竹在胸。之所以外圓是為了包容別人,甚至敵人;之所以內方,乃是行為做事自己做主。
外圓內方應成為一個人處世的總策略。主要表現在:一是虛懷若穀,能容納別人從而獲得眾人的擁戴,柔於外表,從而迷惑敵手,包藏意圖;二是剛正於內,具有鎮住他人的氣概,從而德威顯露,正氣凜然,叫人不敢小看。
說話要講究語言技巧,不經熟慮再三,不做決策之語;一笑一顰,當思眾目各從其指而視;一縱一躍,當如演戲之人格與莊敬。
經常說太方正的話容易失掉人心,太圓的話又會使人感到不真實。無論對誰講話,掌握分寸最為重要。平常說話多聊春夏秋冬,發表政令謹言慎行;一言既出,不容改變,一諾千金,一錘定音。隻有這樣,才能中庸中正,這也是外圓內方的具體實施章法。
人生在世,結交朋友,說話辦事,工作事業,應當說更多的時候是要“圓”的,所謂有話即說,遇事好商量,遇事讓人幾分等,都是人們待人接物中經常應用的態度和方法。但不是所有的時候“圓”的手段都靈驗。有的人就是欺軟怕硬,好話聽不進,惡話倒可讓他清醒,厲害點倒可以讓他明白。這樣, “方”就成為必要。
方與圓,作為一種處世謀略,或者作為一種交際手段,無論何種場合,不可偏廢。從理論上講,“圓”,體現友善、修養、通情理;“方”則顯示尊嚴、原則和力量。
就客觀情況而言,在人們的交際活動中, “方”與“圓”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如果有所偏倚,自己便要吃虧。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太“圓”,則易給人滑頭的印象,覺得你不可交。因此,不可一味地“圓”。當然,與人交往,也不可一味不轉彎地“方”。一個人太強,必然使人覺得他頭上長角,渾身長刺,換句話說就是,惹不起你還躲不起你?這是一般時候的態度。到節骨眼上,別人忍無可忍,牆倒眾人推。所以,為了生活平安,工作和事業順利,如果你是過分軟弱,或過分剛直,都有失偏頗,應有點方圓交替使用的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