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經商的猶太人認為,聰明的商人應該會施展這樣的贏錢術——賺女人的錢。因為這個世界上多數情況是男人掙錢,女人用男人的錢養家。所以,雖然錢是男人掙的,開銷權卻在女人手裏。因此,做生意一定要掌握這一點,隻有打動女人的心,才能使生意成功。
女人和男人相互比較,他們在花費上有許多區別。拿花錢這一日常行為來說,男人會花2元錢去買價值1元錢的他所需要的東西;而女人則會花1元錢去買價值2元錢但並不是她需要的東西。這個比較,暗示女人比男人能花錢,比男人會花錢。
猶太人做生意時,認為讓女人掏腰包,遠比讓男人掏錢出來的機會要多得多。猶太人千百年來的經商經驗是,如果想賺錢,就必須先賺取女人手中所持有的錢。相反,如果經商者想清洗男人兜裏的錢,拚命“瞄準男人”,這樣的生意成功的幾率不大。因為男人的工作是賺錢,但能賺錢並不表示持有錢、擁有錢。在日常生活中,消費金錢的權力還是操縱在女人手中。在花錢方麵男人還得聽女人的。所以,無論是經營鑽石、戒指、禮服、別針,還是經營項鏈、耳環及高級日用皮包等女性商品,都會有相當的利潤。
商人隻要稍稍運用聰明的頭腦,抓住有利的時機,以“女人”為對象來賺錢,大遝大遝的鈔票必定會像長了腿似的自動走進商人的腰包。猶太商人就是瞄準了這個市場,獲得了比別人更大的盈利。
美國猶太商人基廷是一個運用“女性生意經”的好手。基廷在繁華的紐約54街開了一家百貨商店,應該說這裏的位置是比較好的,每天來往的人也很多,可是基廷的生意卻不好做,開業兩三年,生意冷冷清清,這讓基廷大惑不解。善於動腦筋的他決定到那些生意好的地方去考察。通過很長時間的觀察,基廷得出這樣的結論:平時光顧百貨公司的女性要占到人數的80%,即使有男人來商店,也大多是陪妻子購物,很少單獨買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