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富貴險中求。其實何止是富貴,世間一切談得上“成就”二字的事情,莫不是“險中求”。
什麽是險?險是由於形勢不明朗,造成失敗的因素。冒險就有失敗的可能,但如果聰明應對,也有可能贏取成功。
前進?可能跌得粉身碎骨,也可能攀上高峰。停步?也許得保安全,但也會錯過大好良機,令你懊悔不已。
福克斯在30歲時,已是國際商用機器公司的分公司經理。他的業務成績好,公司又是全國有名的好公司,因而他的事業本應是具有很大的安定性。然而福克斯卻不這麽想。他說工作好比是流水中靜止的地方,它需要一個更充實人的地方。
在我們身邊,許多百萬富翁,並不一定比別人“會”做。更重要的是他比別人“敢”做。
哈默就是這樣一個人。1956年,58歲的哈默購買了西方石油公司,開始大做石油生意。石油是最能賺大錢的行業,也正因為最能賺錢,所以競爭尤為激烈。初涉石油領域的哈默要建立起自己的石油王國,無疑麵臨著極大的競爭風險。首先碰到的是油源問題。1960年石油產量占美國總產量38%的得克薩斯州,已被幾家大石油公司壟斷,哈默無法插手;沙特阿拉伯是美國埃克森石油公司的天下,哈默難以染指……
如何解決油源問題呢?1960年,當花費了1000萬美元勘探基金而毫無結果時,哈默再一次冒險地接受一位青年地質學家的建議:舊金山以東一片被行士古石油公司放棄的地區,可能蘊藏著豐富的天然氣,西方石油公司最好把它租下來。哈默又千方百計從各方麵籌集了一大筆錢,投入了這一冒險的投資。當鑽到262米(860英尺)深時,終於鑽出了加利福尼亞州的第二大天然氣田,估計價值在2億美元以上。
哈默成為百萬富翁的事實告訴我們:“風險和利潤的大小是成正比的,巨大的風險能帶來巨大的效益;幸運喜歡光臨勇敢的人,冒險是表現在人身上的一種勇氣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