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每個人都聽過這句話: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然而真正做到不懲罰自己的人恐怕沒有吧?也許除了和尚。不生氣真的好難啊。比如走在路上被人潑了一身水,也不知道是什麽水。雖然對方一個勁地道歉,你也明白人家不是故意的,可是看著自己濕漉漉的衣服,還是忍不住抱怨:真可氣,怎麽這麽倒黴?於是一整天都在想這件事,又後悔不已:早知道就早點出門,要麽是早知道就晚點出門。總之,到頭來還是在生自己的氣。現在想一想,真是不值得,反正被潑了就潑了,再怎麽抱怨、後悔都沒用,衣服還是濕的。其實倒不如這樣想,也許我穿這件衣服不好看呢,不是常說遇水則發嗎?這樣一來,快樂指數不就上來了,回家換件衣服,重新開始新的一天。寬恕了他人,寬恕了這件事,不等於寬恕了自己嗎?為什麽一定要為了一件已經無法挽回的事而破壞自己一天的情緒,浪費自己美好的24小時呢?不過,說起來容易做得難,不管怎樣,要盡量學會寬恕,也不必成為和尚,隻求寬恕該寬恕的事和人,讓自己變得開心一點。
過失,尤其是我們對過失的自我譴責和反省,更被認為是富有意義的。當一個人下決心接受截肢手術時,他一定不會再把他的殘肢視為值得保留的軀體的一部分,而是把它當作多餘的、對生存形成威脅的、必須舍棄的廢物。在麵部整容手術中,疤痕組織必須完全地去掉,傷口才能徹底地愈合,對傷口要給予特殊保護,以確保麵容的每一個細小的部位都得到恢複,使臉部像受到損傷以前一樣。醫療上的根除並不困難,困難是能使你自己樂於拋棄自我的情感,困難的是你自己樂於無保留地消除精神上沉重的負擔。我們覺得難以寬恕自己,隻是因為我們往往從自我譴責中尋找一種安全感,我們常常通過遮掩著自己的傷口,以獲得一種反常的病態的樂趣。當我們譴責他人時,就會產生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但卻沒有人願意否認,譴責給人帶來的隻是一種虛幻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