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恩不報非君子,對別人給予的恩惠要努力報答。對別人給予的傷害,是否也要努力“報答”呢?是“有仇不報非君子”嗎?
在對待報恩與報仇上,普遍的看法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也就是說,你怎樣對待我,我就以同樣的方式回敬你,公平、合理,兩不相欠。而具體到報仇上,可以概括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幹淨利落,不留餘地。
上麵所說的對待“報仇”的態度,即使放在天平上經過精密的衡量,也是“公平”的。你打我一拳,我給你一腿,兩廂抵消。但生活中真的有那麽多的大“仇”和“怨”值得你去回報嗎?
有人會回答:值得,為什麽不值得呢?他給我造成了傷害,讓我備受煎熬,我也要讓他嚐嚐痛苦的滋味,這叫報應!這下好了,原本是一個人痛苦,現在是兩個人了,報複者心裏確實平衡了很多。但你也應該聽到過“仇人相見,分外眼紅”這句說法,你們之間的梁子結得更大了,恐怕以後還會互相鬥法。
有位貴婦帶著她年幼的兒子到紐約旅行,坐上一輛的士,當的士經過一個街口時,兒子的眼光被街頭幾位濃妝豔抹,不時對男人拋媚眼的女郎吸引住了。
“這些女士在做什麽?”男孩問。
他的母親麵紅耳赤,說:“我想她們迷路了,正在問路。”
的士司機聽了,一臉不屑地說:“明明是妓女,你為什麽不說實話呢?”
貴婦對司機的無理十分憤怒。兒子接著又問:“妓女是什麽?她們跟一般的女人有什麽不同?她們有孩子嗎?”
“當然!”母親回答:“不然紐約的這些的土司機是誰生的?”
我們都常聽到衝突的雙方說辭:“是‘他’先開始的!”然後繼續聽下去,你可能也會聽到:“沒錯,但我那麽做是因為之前你所說的話!”接著是:“可是我那麽說,還不是因為你先……”結果就沒完沒了。也許當初隻是一件極為簡單的小事,最後也能演變成嚴重的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