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法是指從兩種或兩種以上事物或產品中抽取合適的要素重新組織,構成新的事物或新的產品的創造技法。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組合現象非常普遍,組合的可能性無窮無盡。如橡皮和鉛筆的組合,有了帶橡皮的鉛筆。火箭和飛機的組合,產生了航天飛機。愛因斯坦說過:“組合使用似乎是創造性思維的本質特征。”組合創新的機會無窮,手段也很多,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同物組合
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相同或相近事物的組合,特點是參與組合的對象與組合前相比,其基本性質和結構沒有根本變化,隻是通過數量的變化來彌補功能上的不足或得到新的功能。
2.異物組合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科學領域中的技術思想或物質產品在一起組合,組合的結果帶有不同的技術特點和技術風格。異物組合實際上是異中求同、異中求新,由於其組合元素來自不同領域,一般無主、次之分,參與對象能從意義、原理、構造、成分、功能等任何一個方麵或多個方麵進行互相滲透,從而使整體發生深刻變化,產生出新的思想或新的產品。
3.主體附加組合
這是指以某一特定的對象為主體,增添新的附件,從而使新的物品性能更好、功能更強的組合技法。這種技法容易產生組合設想,但不可能對原有事物產生有重大突破的改進。
一年青人對普通手杖進行主體附加改裝,使其具有拄杖助行、照明、按摩、磁療、報警、健身防衛等多項功能。
帶閃光燈的照相機,安裝載物架、車筐、打氣筒的自行車等,都是運用了主體附加組合技法。
運用主體附加組合時,可以參考以下步驟:①有目的、有選擇地確定主體;②全麵分析主體的缺點或對主體提出新的希望和功能;③考慮在不改變主體的前提下,增加附屬物,以克服、彌補主體的缺陷;④考慮能否通過增加附屬物,實現對主體寄托的希望;⑤考慮能否借主體功能,附加一個別的東西,使其也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