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要注重低成本的投入,這個動機無可置疑。但還需要知道商品市場的旺銷與否,並不是僅憑著消費者的購買力就可以說話的,消費者有消費者的選擇,他們有對商品質量的基本認知力。
從商業決策上看,製造、販賣劣質商品是一種冒險,用好商品理直氣壯地參加競爭也是一種冒險。這兩種冒險同樣都有“險”,前者一旦東窗事發,自然要傾家**產,身敗名裂;而後者則可以重整旗鼓,卷土重來。這兩種相比,哪一項上算?答案不辯自明。
如今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正在日臻完善,而且屢遭造假者戲弄後也學精了,君不見盜版軟件如此蕭條,假酒假藥無人問津。隻有一樣假的東西還受歡迎——假發,如果你真願意做假,那麽做假發去吧。你兜售假貨,所冒的風險係數也要隨之加大,這樣一來,你所要付出的代價也要隨之增長,即使你暫時可以賺來不法之錢,但這錢你又能保多久?
為了經商,險是值得冒的,但製假售假之險千萬別去冒,其後果是得不償失。
“3·15”消費者權益活動在中央電視台已演變成一個全年性的常規欄目,也說明這種造假行為不但沒有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和經濟的發展而有所收斂,反而仍在蔓延。靠社會和法律的力量去遏製非法經營實在必要。而作為創業者本身應該樹立怎樣的經營理念,應該在市場中如何抵製利欲的**,做到守法經營,正道生財?同樣值得思考。
是否隻有靠非法經營才能生存?隻有靠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才能賺大錢?隻有靠偷稅漏稅才能保證利潤?答案是否定的。靠這種手段雖可一時獲利,但絕不能最終獲利,勢必受到懲罰,而殃及自身。其次,講求社會責任是否就會降低一個公司的經濟效益?答案也是否定的。
大部分的研究表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往往與經濟效益存在一種正相關關係。盡管可能在短期內沒有看到直線上升的財務指數,但從長遠看,可以有助於樹立企業形象,提高企業信譽,吸引有才幹的員工,獲得社會和政府更多的支持。因此,創業者守法經營,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最終受益的是企業本身,是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的目標。這就是主觀為他人,客觀為自己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