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激烈的商戰中,“借刀殺人”演繹出了另外一種特殊的含義,即:借他人之力達自己目的。
錢財可以借,人才可以借,技術可以借,設備、資源都可以借。借助他人雄厚的實力,作為自己鋒利的寶“刀”,去削平一個個對手,讓所有的競爭者在自己麵前俯首稱臣,把巨額的財富攫取到自己的手中。
你想一想,靠你的工資收入一分錢一分錢地積攢生意本錢,不僅時間漫長,而且也很容易錯過機會。所以,在進行艱苦的原始資本積累的同時,還應當善於借用別人的錢來為自己賺錢。在今天,最聰明的做法是借銀行的錢,因為,銀行到處都有,並且它們都有十分充足的資金供你借用。
遺憾的是,我國能賺錢的人不少,但善用銀行的錢賺錢的人卻不多。
銀行的錢,存與貸都要計息。存與貸之間的利息差額就是銀行的利潤和生存錢,所以不少商人就為要歸還銀行貸款利息,整天自嘲地說:“在幫銀行打工。”其實這是一種極大的誤解。為什麽?因為靠自己的原始積累做生意隻能一步一頓地往前爬行,成不了大氣候;善用債務作杠杆,生意才能有大的發展。
借用銀行的錢賺錢,不僅僅是用來買賣周轉,最重要的是借銀行的錢去投資。而能借到銀行的大筆資金去投資的人絕對要有信用,沒有信譽度的人是不可能借到銀行一分錢的。
白手起家的美國富豪阿克森原是一位律師,他的財商高過常人。有一天,他突發奇想,要借用銀行的錢來賺大錢。於是,他走進鄰近街麵的一家銀行,找到銀行的借貸部經理,說要借一筆錢修繕律師事務所。由於他在銀行裏人頭熟,關係廣,因此,當他走出銀行大門的時候,手裏已經有了1萬美元的支票。
阿克森一走出這家銀行,緊接著進了另一家銀行,在那裏,他存進了剛才借到手的1萬美元,這一切總共才花了1個小時。看看天色還早,阿克森又走進了第三家銀行,重複了剛才發生的那一幕。這兩筆共2萬美元的借款利息,用他的存款利息充頂,大體上也差不了多少。過了幾個月之後,阿克森就把存款取出來還債。此後,阿克森在更多的銀行玩弄這種短期借貸和提前還債的把戲,而且數額越來越大。不到一年光景,阿克森的銀行信用已經“十足可靠”,憑他的一紙簽條就能借出10萬美元以上。他用貸來的錢買下了費城一家瀕臨倒閉的公司,幾年之後,阿克森成了費城一家出版公司的大老板,擁有1.5億美元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