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守契約的大前提下,誰都可以利用契約的漏洞來為自己謀取利益。
傳說有個賢明的猶太商人,他把兒子送到很遠的耶路撒冷去學習。一天,他突然染上了重病,知道來不及同兒子見上最後一麵了,便在彌留之際,立了一份遺囑,上麵寫清楚,家中所有財產都轉讓給一個奴隸;不過要是財產中有哪一件是兒子所想要的話,可以讓給兒子。但是,隻能是一件。
這位父親死了之後,奴隸很高興自己交了好運,連夜趕往耶路撒冷,找到死者的兒子,向他報喪,並把老人立下的遺囑給兒子看。兒子看了非常驚訝,也非常傷心。
辦完喪事後,這個兒子一直在合計自己應該怎麽辦。但左思右想理不出個頭緒來。於是,他跑去找年長的拉比,向他問計。
拉比聽了說:“從遺書來看,你父親非常賢明,而且真心愛你”。兒子不解地說:“把財產全部送給奴隸,不留一點什麽給兒子,有什麽愛心呢?
拉比告訴他,父親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兒子又不在,奴隸可能會帶著財產逃走,連喪事也不報告他。因此父親才把全部財產都送給奴隸,這樣,奴隸就會急著去見兒子,還會把財產保管得好好的。可是,這個當兒子的還是不明白,既然財產全都送給奴隸了,保管得再好,對自己又有什麽益處。
拉比見他還是反應不過來,隻好給他挑明:“你不知道奴隸的財產全部屬於主人嗎?你父親不是給你留下了一樣財產嗎?你隻要選那個奴隸就行了。這不是充滿愛心的聰明想法嗎?”
聽到這裏,年輕人才恍然大悟,照著拉比的話做了,通過擁有奴隸這一手段擁有了所有的財產。
很明顯,這個猶太商人實實在在地使了一個小計謀,讓奴隸吃了一個啞巴虧:遺囑所給予奴隸的一切都奠定在一個“但是”的基礎上,前提一變,一切所有權皆成泡影。這樣一個心機暗藏的陷阱,是這個猶太商人所立遺囑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