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其實是我們想留也留不住的。比如愛情,它來得有時候會很快,走得有時候也會很快。在網上,看到一篇發人深省的文章——女人說:“很想離開他,但每次都舍不得。”
兩個人在一起的日子久了,要分手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分得開的。明明下定決心跟他分手,分開之後,卻又舍不得,兩個人就複合了。複合了一段時間,還是受不了他,這一次,真的下定決心要分手了。分開之後,又舍不得。一個月之後,兩個人又再次走在一起。
女人悲觀地說:“難道就這樣過一輩子?”
請相信我,終於有一次,你會舍得。
舍不得他,是因為舍不得過去。和他一起曾經有過很快樂的日子,雖然現在比不上從前,但是他曾經那麽好。怎舍得他?
離開之後又回去,因為舍不得從前。每一次吵架之後,都用從前那段快樂的日子來原諒他。在回憶裏,他是好的,那就算了吧。
無法忍受他,這一次真的要離開他了。可是,因為舍不得從前,於是又再給他一次機會。每次對他有什麽不滿,就用從前最快樂的那段日子來寬恕他。在回憶裏,他是曾經拿過一百分的。
然而,快樂的回憶也有用完的一天。有一天,你不得不承認那些美好的日子已經永遠過去了,不能再用來原諒他。這個時候,你會舍得。
有道是:“愛到盡頭,覆水難收。”當愛遠走,無論它是發生在自己或者對方身上,舍得都是唯一的出路。如果因為無法放棄曾經有過的美好,無法放下曾經擁有的執著而舍不得。除非是殫精竭慮、心灰意冷、徹底絕望,心中已經不再有燦爛的火花,甚至連那些燃燒過後的草木灰也沒有了一點溫度。這種時候,想不淡漠都難。從此對你形同陌路,對你的一切也不再有任何的回應。沒有餘恨,沒有深情,更沒有心思和氣力再做哪怕多一點的糾纏,所有剩下的,都隻是無謂。有一天當發現對於過去的一切你都不再在乎,它們對你都變得無所謂的時候,這段愛肯定也就消失了。這樣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