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有一種明白叫糊塗

有理你何妨再讓三分

或許是生活中我們承受了太多的負荷:被老板罵了,被妻子怨了,被兒子氣了……這些似乎都需要無條件忍耐。有的人忍一忍,氣就消了;有的人忍耐久了,心中的不平之氣就如堤內的水位一樣節節攀升。對於後者來說,一旦逮住一個合理的宣泄口子,心中的怒氣極易如洪水決堤般洶湧而出,還美其名曰:“理直氣壯”。

李四踩了張三的腳,連對不起都沒一句就揚長而去。你說氣憤不氣憤?追上去,找他理論!張三理直氣壯地攔住李四:“你有沒有教養啊?踩了我的腳連氣也不吭一聲就走。”李四一聽,有些理虧,忙說了聲對不起。其實,李四之所以沒有及時道歉,是因為心裏正專心地想著一件重要的事,沒有注意到自己踩了別人的腳。可張三還不依不饒,認為自己有理在手,一定要對方把自己被踩髒了的皮鞋擦幹淨。結果兩人由鬥嘴,上升到打架,誰也沒落個好。

有那個必要嗎?筆者發現:多數人看自己的過錯,往往不如看別人那樣苛刻。原因當然是多方麵的,其中主要原因是我們對自己犯錯誤的來龍去脈了解得很清楚,因此對於自己的過錯也就比較容易原諒;而對於別人的過錯,因為很難了解事情的方方麵麵,所以比較難找到原諒的理由。因此,大多數人在評判自己和他人時不自覺地用了兩套標準。例如:如果我們發現了旁人說謊,我們的譴責會是何等嚴酷,可是哪一個人能說他自己從沒說過一次謊?也許還不止一百次呢!做人要學會給他人留下台階,這也是為自己留下一條後路。每個人的智慧、經驗、價值觀、生活背景都不相同,因此在與人相處時,相互間的衝突和爭鬥在所難免——不管是利益上的爭鬥還是非利益上的爭鬥。

大部分人一陷入爭鬥的漩渦,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一方麵為了麵子,一方麵為了利益,因此一旦自己得了“理”便不饒人,非逼得對方鳴金收兵或豎白旗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饒人”雖然讓你吹著勝利的號角,但這也是下次爭鬥的前奏,因為這對“戰敗”的一方而言也是一種麵子和利益之爭,他當然要伺機“討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