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人18大處世之道

戀愛訴訟嶽父

1840年8月1日,德國的一個法庭判決一件有趣的案件:批準作曲家舒曼與鋼琴家克拉拉的婚姻。

羅伯特·舒曼(1810 ~ 1856)跟老師維克的女兒克拉拉戀愛了。但維克是個很愛虛榮的人,他認為舒曼家境貧寒,在一次練琴時右手受了傷,已失去做鋼琴家的希望了。女兒克拉拉呢?已是社會上有影響的鋼琴家了。專橫的維克看見女兒仍同舒曼來往,怒不可遏,他把舒曼趕出門,衝著女兒吼叫道:“我不準你再見他,不準彈舒曼的曲子……”他把這對情人拆開了。

克拉拉被爸爸鎖在家中。她認為舒曼手傷了,彈不了琴,但他感情充沛、想像豐富、有著驚人的毅力和對音樂的發狂的愛好,一定是位了不起的作曲家。她真摯地愛舒曼。因此,在萊比錫的音樂會上,她毅然演奏了舒曼的作品,發出了反抗父命、忠於愛情的信號。舒曼聽了,高興得流出了眼淚。

於作出了判決。他們在萊比錫附近的一座教堂裏舉行了婚禮。

婚後的幸福生活給了舒曼以巨大的熱情和力量,單在這一年裏,他就寫了138首歌曲。音樂界將1840年稱為舒曼的“歌曲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