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的經濟還是農業占據著絕對的支配地位,農業的生產和分配形式,大體上就是整個社會的經濟形式。在西周,從理論上講,土地歸國家,即天子所有,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諸侯和貴族得到的封地,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私自買賣。以此前提之下,兩周最有名的經濟製度是所謂“井田製”。根據孟子的說法,井田製就是把一大塊土地以橫豎各三條線分成相等的九小塊,周圍八小塊由農夫個人耕種,稱作私田,收獲歸己;中間一塊稱為公田,由耕種私田的農夫集體代為耕種,收獲歸公家所有,以代替農夫的賦稅。此所謂公家,是指受封於天子或諸侯的有土地使用權者,這種製度,現在看起來,理想的成分要多一些,因為描繪這一製度的古代學者,大概是深受所謂“耕者有其田”之思想的影響。實際上的西周井田製是比較複雜的。以耕種代賦稅,明顯不利於貴族,因為如果收成不好,他們與農夫要共受其殃。同樣,所謂“什一稅”,把每年收成中的十分之一上繳賦稅,也不會得到貴族的完全讚同。所以,以農夫耕種土地的數量為基準而規定賦稅的數額,更可能是土地占有者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