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擺地攤的動機是想賺1000塊錢,買一款自己喜歡的手機。
從初中開始,很多同學都陸續有了手機。我也一直想要買一部,但父母總是以“你是小孩子買手機幹什麽”為由拒絕了我。2009年元月,我又舊事重提,爸爸拗不過我,就說:“你一定要買,你自己賺錢去買。”
“可我一個小孩子去哪裏賺那麽多錢!”我覺得爸爸完全在為難我。
“哦,現在知道自己是小孩子了,那你一個小孩買手機幹嘛?”爸爸的話又繞到了原點。看我委屈的樣子,爸爸又做了一些讓步:“這樣,羅敬宇,買手機的錢我幫你出一半,你自己去賺另一半的錢,你賺多少我就補你多少。”
話已至此,多說無益。我不再將精力放在如何從父母口袋裏要錢,而放在如何去賺1000元錢。
1000元是我的目標,因為我看中的那款手機要2000元多一點。那時的手機比現在貴,有幾款便宜的我也沒看上。幾年後,我自己買房買車了,但買的新手機反而是不到500元的定製機。當然,這是後話。人在經過曆練後,會變。
可是做什麽才能賺到1000元呢?當時寒假在家,去打假期工?我留心了一下,十堰市裏很少有招假期工的單位。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快餐店招假期工,可我連身份證都還沒有。主管問我多大,我故意多報了兩歲,主管“十動然拒”——十分感動然後堅決地拒絕了我。
利用寒假打工賺錢這條路看來是行不通了。於是我就將目光瞄準了做生意。可一個初三學生能做什麽生意呢?思來想去,隻有利用寒假擺地攤了——這是世界上最沒有門檻的生意,不論你年齡、本錢、經驗,都可以擺個地攤當“老板”。記得讀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學校組織我們將自己不用的玩具與圖書在學校裏擺過地攤。不過那更多的是好玩,最後隻是同學之間以物易物交換了一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