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歲我賺了1000萬

第一家分店

從2010年10月18日開業,到次年的2月底,不到四個半月的時間,佳宇畫材店實現了將近200萬元的銷售額,毛利40萬餘,純利超過20萬元。接下來雖然有幾個月的銷售淡季,但好歹還有9、10、11、12月四個月的旺季。也就是說,預計到2012年12月底,一年多的時間裏可以實現純利40萬元以上,投資回報率為80%。

這時候,開分店的想法逐漸出現在我的腦海。開第一家店要投資50萬元,開第二家店的投資可以低不少。基本上,隻要支付房租與門店鋪貨的錢就行。庫存與流動資金可以共用,人力等成本也可以在營業額中消化。

可是,按照先前和投資人的協議,佳宇畫材店的利潤需要先償還投資人的50萬元,在此基礎上的節餘才能夠按照股份分紅。也就是說,我無權動用畫材店的盈利去擴張。

我嚐試著和股東們商量拿出一二十萬元開家分店,但遭到股東們一致反對。我原本以為他們會很支持我的,因為有錢賺多好。但他們的反對也能理解:想早點回收投資。

但我這個人有一股不達目的不罷休的精神,盡管動議無法通過(我隻有51%的股份,得不到三分之二的支持),我仍在想方設法試圖說服他們。

正在我為此事而焦頭爛額時,有一天店長大張告訴我:“小汪說做完這個月,就不來了。”

我大吃一驚。小汪腦子活,做事勤快,是我打算開分店的新店長人選。他怎麽會想到辭職呢?難道他覺得薪水低了?可支付給他的薪水還算可以呀。

帶著諸多疑問,下班後我叫住了小汪,和他做了單獨溝通。原來,小汪並不是嫌薪水低,也沒有和任何人發生矛盾,而是覺得看不到前途。

平心而論,在我這個三五個人的小畫材店裏上班,養家糊口沒問題,但要談到多大發展,實在是渺茫得很。開店做生意,除了支付薪水以及必要的福利之外,我從未想過還要考慮他們的前途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