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文超被帶到派出所,待在一個房間裏,警察向他了解過情況出去了,他煩躁地等待著。現在他已經知道那三個人為什麽打他,因為他們都是李朋的朋友。他當年殺死了李朋的親弟弟李峰,所以他們想要教訓他一頓。他們並沒有事先得到李朋的授意,完全是臨時起意,李朋如今是個有錢老板,他們大概想用這種方式向李朋示好吧。
“你說你,為啥下手要那麽重呢?”警察走進房間。
“他們怎麽樣?”
“看起來倒是沒什麽事,不過那也夠麻煩的,你拿磚頭打人家的腦袋,腦袋的問題可大可小,要是成心想訛你,再頂級的醫生說腦袋沒問題,他也會嚷嚷頭疼的。”
“是他們先動的手,而且是三打一,我能怎麽辦?赤手空拳無法自保。”
“現在就別說這些了,事已至此,說說怎麽解決吧。”
“他們是什麽意見?”
“你同意私了嗎?那三個人說了,你拿兩萬塊錢,這事就當沒發生過。”
“兩萬塊錢?”蓋文超冷笑,“給我賣了吧,我身上一毛錢沒有。”
“那就隻能公事公辦,先對你進行行政拘留,那三個人要是去做傷情鑒定,如果鑒定出不好的結果,你可能會被判刑。”
“判就判吧,我無所謂。”蓋文超仰頭靠在椅背上,一臉漠然。
“要不你聯係下家裏人吧,或者給你朋友打電話。”
“誰都不必麻煩,你們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
警察無奈地搖搖頭,轉身出了房間。
一個小時後,又走進來,手裏拿著一張紙,讓蓋文超簽字,“簽完就能離開。”
蓋文超滿腹狐疑,接過來讀上麵的字,發現是一張和解協議,上麵的內容是自己和那個三個男人達成和解,而他將支付他們總計兩萬塊錢醫藥費。
“怎麽讓我簽這個?我不是說過嗎?我沒有錢。”蓋文超想要把筆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