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別笑,這是大清正史(共3冊)

8.大人物求利,小人物求名

吳三桂放棄寧遠,往援京師,其行何緩也。

要追究責任的話,板子首先要打在崇禎的腚上。

因為崇禎的心眼太壞。

事實上,崇禎死就死在他心術不正上。

崇禎這個人,是一個貪婪到了失去最起碼的理性的怪物,此人不惟是嗜金銀財寶如命,還有一個愛名的癖好。

名聲這個東西,是士大夫最喜歡的,許多士大夫不避刀斧、苦窮一生再挨一刀,唯一所得的,就是身後之名。

崇禎也想要這個名。

為了搶占名聲,崇禎做事,從來習慣於先找個替罪羊,事情辦得好,自己英明神武;事情辦砸了,是辦事的人水平太差。就拿和滿清議和來說,這可以說是崇禎唯一的出路了,不管誰反對議和,他卻是必須要堅持的,因為這件事對他有利。

可是崇禎既想把事情辦成,又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推出陳新甲來當替死鬼,生生把事情搞砸了。這事大家看在眼裏,寒在心頭。

而放棄寧遠,無疑又是件對崇禎個人有利的決定。可是崇禎又犯了貪名的老毛病,他自己不想承擔責任,預先設置了殺頭的罪名,想忽悠大臣們跳進去。

可別人也不傻。

大臣們私下議論:上有急,故行其計,即事定以棄地殺我輩,且奈何?

意思是說:崇禎有麻煩了,所以又使壞心眼,讓我們提出來放棄寧遠的動議,等過後再以棄地的罪名,把責任推到大臣身上。

所以群臣為了避免卸磨殺驢的後果,故意無視現實,死命和崇禎抬杠,一意反對放棄寧遠。

群臣們不停地開會,不停地爭吵,遲遲不發命令給吳三桂。

皇上不下達命令,卻寧肯錯過活命的機會,也不放過陷害別人的機會。

崇禎不明白,大人物求利,小人物才求名。他反其道而行之,當然會死得很慘。

大人物求利,那是因為大人物掌握著資源,容易獲利,有了利益,再用錢買名聲。而小人物之所以求名,那是因為小人物居於劣勢,無利可圖,隻能搞長線的人生投資,首先積累清名,再慢慢地用好名聲換取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