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死丫頭,還真的不回來了,這都多少天了,連個電話都沒有。”
早上,童凡琳就開始罵罵咧咧的,罵得很難聽。
“養個白眼狼都比她強。什麽玩意。”她著急了。
以前的時笙很好拿捏的。按照以前的性格,這時候早就回來乖乖道歉了。
這次居然長本事,以前一個多星期了,沒有和家裏聯係過了。
所以童凡琳著急了,因為事情已經脫離了她的預想。
她一直在家裏等著,等著時笙回來認錯,乖乖地去嫁給王總。
“你趕緊給她打電話讓她會回來,人家王總都等得著急了。”從早上開始,童凡琳的嘴,就沒有停過。時敬的忍耐馬上就要到了極限。
“什麽都指著我,你就不能給她打個電話。”什麽事情都需要她才做。本來就煩躁,現在直接怒氣衝天。
“讓你打,你就打,我天天養著你,讓你幹什麽吃的。”童凡琳火氣大,時敬火氣更大。本身就是大男子主義。
本事沒有多大,脾氣倒是很大。
“我打就我打。”
童凡琳還是底氣不足,畢竟她不上班,每天伸手找時敬要錢花。
時敬中氣十足地哼了一句。然後很是嫌棄的看了一眼童凡琳。
“大叔,我下午下課了,想和申雅去逛街。”在學校的路上,冷煜辰基本上都是把時笙送到學校,然後再去公司。
“行,去哪裏逛街,給我發位置,我去接你。”申雅,是她的好朋友,那天在學校門口的時候,冷煜辰坐在車裏看見了。
正常的社交活動,冷煜辰也不能幹涉啊,時笙已經很乖了,這個年紀的大學生,正是愛玩的時候。
“其實,”她自己能回家的。小心翼翼地看著一眼正在認真開車的冷煜辰。
“想好了再說。”冷煜辰眯起眼睛,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時笙下一句想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