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漢帝國全史(共五冊)

第二件事情

我們在前麵說過,劉徹需要的丞相大多隻是一個門麵上的擺設而已,不需要有什麽出眾的能力。但即便是個擺設,丞相還是丞相,畢竟名義上還是百官之首,皇帝可以不看重他,其他人卻不能將其忽視,阿諛奉承、溜須拍馬之類的,還是不能少。所以,一旦身處丞相這個位置的人德才平庸甚至缺失,那就很容易出問題。即便他自己很小心,也保不齊身邊的人借他的名頭為非作歹。公孫賀吃的就是這個虧。

公孫賀並不想當丞相,當皇帝的任命詔書送到他手上的時候,他的第一反應是痛哭流涕,死活不肯接旨。這個我們前麵已經說過了,可見公孫賀是知道在劉徹手下當丞相的風險的。可是,老子知道的事情,兒子卻未必能夠理解。公孫賀很勉強地赴了丞相的任,而他升遷後空下來的太仆之位則由他的兒子公孫敬聲接替。爹是三公之首,自己做了九卿,媽又是皇後的姐姐,公子哥兒公孫敬聲頓時有種“天老大,我老二”的感覺。隻要不見皇帝,其他時候他都是橫著走的,驕奢**逸不說,膽子還越來越大,最後竟然發展到挪用國防經費的地步。

從公孫敬聲平日的表現看,就他那跋扈性格,既然犯了法,那被人揪出來隻是遲早的事。果然,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公孫敬聲挪用北軍軍費一千九百萬的事情被揭發,被下了大獄。劉徹一看,好家夥,老子眼下正是缺錢的時候,這小子還敢把手伸到自己碗裏,便下令嚴查。這下公孫賀緊張了,公孫敬聲那小子再怎麽渾蛋也是自己的兒子,說什麽也要把他撈出來。

公孫賀一家畢竟是朝廷重臣,和皇帝多少也算沾親帶故,在一個人治而非法治的社會,想要撈人總還是有辦法的。按劉徹的習慣,犯了法又不想受罰的,至少還有兩條路可以走:第一條是把挪用的錢補齊,可能還要多少繳納一些罰金;第二條是立功,將功贖罪。